WTO改革综述之一:上诉机构

2020-04-08 22:41:00
上诉机构危机的演化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美国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二是其他WTO成员想方设法挽救,三是挽救失败后其他WTO成员开始寻求替代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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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健/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

来源:国际贸易法评论

 

1、美国阻挠

上诉机构的危机肇始于2016年5月11日,美国提出反对任期即将届满的张胜和连任。美国还列举上诉机构在若干案件中的做法可能存在问题,指出该成员没有能够履行上诉机构成员的职责。虽然这一危机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但是在2017年特朗普政府上台后,在其他上诉机构成员任期陆续到期或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美国以上诉机构存在一系列体制性问题为由拒绝上诉机构成员的遴选。截止2019年12月10日,上诉机构七名成员只剩下中国籍赵宏。任期已于2019年12月10日届满的美国籍和印度籍成员将在今年3月审理完澳大利亚烟草平装案后停止工作,上诉机构将就此彻底停止工作,赵宏的任期也将于2020年11月30日到期。

美国在过去三年多的时间内先后提出了许多上诉机构的体制性问题,这些问题最后集中反映在2020年2月10日发布的《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报告》中。这份报告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回顾了争端解决机制的谈判历史,特别指出争端解决机制不得增加或减少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争端解决应该快速进行,上诉机制应该限制和少量使用,以及争端解决机制应帮助解决争端而不是造法。第二部分详述了美国认为上诉机构越权的八个方面,包括超出法定期限作出裁决、任期已满的上诉机构成员继续参与上诉裁决、对包括国内法在内的事实问题作出裁决、发表与解决争端无关的咨询性意见、坚持要求专家组将上诉机构的解释作为有约束力的先例、对于专家组设立后失效的措施上诉机构未能提出使该争议措施符合WTO协定的建议、上诉机构越权对其他WTO机构(包括部长级会议、总理事和争端解决机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第三部分详细列举了美国认为上诉机构解释WTO协定中实体性规则的六个方面的错误,包括反补贴中的公共机构、TBT协定中非歧视义务、反倾销中的归零、反补贴中的外部基准、保障措施中的不可预见的发展和归因分析、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的双重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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